相信了解过定期寿险的朋友都清楚,此类产品一般只有身故/全残才会进行赔偿。但对30~40岁的消费者而言,似乎有些鸡肋了,毕竟一般很少有人会在这个年龄段身故!那么,30~40岁,有必要买定期寿险吗?
除非遇到了特别紧急的事情,很少会有保单持有人愿意用保单抵押向保险公司借款。但据消息显示,江苏当地法院近日却审理了一起因保单贷款引发的民事借贷纠纷案!感兴趣的朋友,不妨和小沃一起来了解一下。
对寿险产品有所了解的朋友应该都清楚,目前国内市场中的寿险产品主要可分为三种类型,一年期寿险、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。那么,不同类型的寿险到底有什么用呢?
在购买了以被保险人的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寿保险后,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或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时仍然生存,保险公司便需给付生存保险金。那么问题出现了,被保险人生存保险金到底归谁呢?
我们在购买定额定期寿险时很难确定保额,而且在保险后期需求降低的情况下保费仍然是一样的,会造成很大的浪费,所以减额定期寿险就适应人们的这种需求而产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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